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邂逅,在千山万水之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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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【一】前尘往事,初恋成冰融
  2017年8月份,他前往实习学校实习。什么也没带,除了心中的那一份眷念与期慕。
  和他一起前来实习的,还有一个女孩儿——他的同学,名玲花,也是他的初恋,然而这个身份毕竟都是往事了。
  来实习时,距他与玲花重归朋友身份的日子已将近一年。
  晚霞似火宜珍视,往事如烟不再求。他懂得,所以不会太执著。
  大学是梦与梦交织的地方,是人与人碰撞的地方,更是情与情激荡的地方。
  大学是升华的天堂,也是堕落的地狱。
  相爱朝朝暮暮,失去万古难收。他与玲花是同一个专业的,两人在QQ上相识,相聊,一年以后,在大二下学期时两人渐渐地走在了一起,确定恋爱关系。
  初恋是美丽的,它也许平平凡凡,但却多姿多彩。那怕只是生活中的吃穿住行,因为有恋爱的参与,一切都显地美丽而温馨。
  还记得那首歌吗?“相爱很容易,相守太难。”有时两个人相爱,并不需要太多的了解,懵懵懂懂地就爱上了,可以有海誓山盟,却未曾想过现实,想过未来,想过明天的点点滴滴,只知道:我爱你,并且也被你爱。这是学生时代的青涩而可爱的爱情。
  有人说,学生时代的爱情,多少都有那么一点儿异想天开,更有甚者,是天真,是幼稚得很不像话。
  那时候的他反感这类的话,觉得闲言细语的人都是那些吃不了葡萄说葡萄酸的人。他们,纯粹的就是羡慕嫉妒恨。
  后来,他终于懂得——不听老人言,吃亏在眼前。确切点讲,是——良药苦口利于病,忠言逆耳利于行。
  初恋的两个人,走着走着。温温地走过春天,热热地走过夏天,渐渐的,彼此都感觉到了秋天的寒凉,而青涩的爱情感冒了,到冬天的时候,青涩的玫瑰花再也受不了这样的凛冽——崩溃了。
  玫瑰每年的四月中下旬开花,到五六七月份,到达旺季,一般在八月可转入衰退期,九月全败。
  玫瑰花代表爱情。花有花谢花开,人有生老病死,爱情也如是。
  玲花与他,始于朋友,又终于朋友。
  这就是文人(姑且把学语文专业的并且爱好文字,善于写作的人称作文人)们的心性。他们天生情骨,也天生逍遥骨,爱时,他们会全心全意融于其中,享有爱情的真与暖;散了,他们也不至于昏天黑地,或者反目成仇。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,不是吗?
  清朝情深不寿的纳兰公子有一首《木兰花令·拟古决绝词》,唱出了古今有情人的悲苦又无奈之处,词曰:
  人生若只如初见,何事秋风悲画扇。
  等闲变却故人心,却道故人心易变。
  骊山语罢清宵半,泪雨霖铃终不怨。
  何如薄幸锦衣郎,比翼连枝当日愿。
  【二】偶然相遇,蓦然回首
  实习学校是他的初中母校,眷恋故土,所以他来了。玲花说,朋友一场,我也想去看看你的家乡。所以,她也来了。
  实习学校开新学期事宜大会,校长(他的数学老师)陈词,又是一番三七二十一。
  他没怎么听讲,然而他却留意到了一句话——“还有一个实习老师过几天才来”。
  实习老师吗?和我一样,又是怎样一个人。他有些许的期待。
  实习生涯开始了。想当然的,刚开始的那几天除了听课,还是听课。可是对于他来说,却是不厌其烦,只因他热爱教育,热爱书香,热爱生命,热爱青春灿烂的少男少女们。所以,他踌躇满志,斗志昂扬,激情,努力,执著而勇敢。
  一天早上听完课后,他与玲花并行。突然,玲花的指导老师走过来对她说:“玲花,那一个刚来的实习老师想见见你,跟你交流交流。”
  玲花去了。他忖思:是男的还是女的?
  至今,他还记得初见到她时的印象——一个身材修长的女孩,一个笑容可掬的女孩。
  她姓保。这是一个让他颇为惊讶的姓,因为他从来没看到过,也没听说过。
  他问她:“百家姓里面好像没有这个姓吧?”
  当他问出这句话的时候,他就后悔了,这么一问,显得多low了,不就是表示自己对百家姓很无知吗!
  哪知她出人意料地回答——不知道有没有诶。
  她是理科女,她说:“很惊讶吧?不必惊讶,我喜欢语文,所以来实习语文了。”
  他问:“考得教师资格证了吗?”
  她答:“嗯。考了。”
  “以后要当老师吗?”
  “不一定了。有可能考公务员。”她微笑着说。
  这是他难以忘怀的地方——她的微笑。那么纯,又那么美。多少有点儿腼腆,可却更见风致了。
  听闻,当一个人开始喜欢、欣赏另外一个人的微笑的时候,那么,有好戏,说明这个人已经坠入爱河了。
  那时候,他没有想到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,他只是纯粹地喜欢她的微笑,她的微笑——干净,美丽,温柔而灿烂。
  第一次邂逅,又能有多少共谈的日子里,更何况是实习期,其实最主要的——是因为彼此都不是唐突的人。
  他与玲花住在校门口,而她,远在街上。每一次一起打道回府时,看着她一个人离去的孤单背影,他总是抑制不了送她的冲动。然而,他还是抑制了,用什么理由去送呢?有什么理由去送呢?也许,爱,并不需要理由。但是,这是爱吗?冲动不等于爱,他试着向自己解释。
  时光荏苒,岁月穿梭,一个多月的时间,转眼间就不期而至。确切点说,是还没到一个月,他们就离开了实习学校。
  那天回到住处,他在QQ上跟她聊天,送给了她一首他原创的诗。如今诗已忘却,然而,事情却历历在目。
  有心的岁月无论经历过怎样的沧海桑田,总是记忆犹新。诗是忘却了,人也走了,然而那些潜伏在灵魂深处的她的音容笑貌,却越发精致,越发姣好了。
  在假期的很长一段时间里,在每一个寂静夜晚的梦里,他总是想起她,想起那个微笑如月的女孩儿。
  她的姓对于他来说,新颖而富有寓意,保——一人一呆,只为一人呆。她姓保,他为她呆了。
  都说恋爱中的女子都是呆子,其实男子又何尝不是呢?即使是初时一厢情愿的暗恋。
  他终于清楚地知道,他爱上了她。爱,很多时候不需要了解,更无需理由。情不自禁地就心动了,魂牵梦萦了,这就是真爱上了。
  爱情,就这么简单又复杂,清晰又朦胧,纯粹又奇妙。
  因为爱,所以愿意去了解;也因为爱,所以一如既往。爱不需要理由,因为爱本身就是真正的、根本的又不容置疑的理由。
  “偶然的相遇,蓦然的回首,便注定彼此的一生”。此时此刻,彼时彼刻,还是这句话——痴情、敏锐而深刻。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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