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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章 司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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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大理寺,神仙来了也得哆嗦。
  然而那些手段终究不太好对法琳使,毕竟法琳也算是佛门的大德,真正的“谈笑有鸿儒,往来无白丁”,影响力颇大,寻常的评事、问事也没有权力审讯。
  倒是狱史,不哼不哈地让法琳吃了不小的苦头。
  虽说大理寺狱的味道不好闻,可难闻与恶臭之间是有区别的,佛理学得再好,也挡不住生理承受不起啊!
  不是说证得了须陀洹,就可以彻底隔绝身体的感观。
  理论上的东西,不要什么都当真。
  刑部尚书、检校雍州别驾、彭城县公刘德威;
  礼部侍郎、太子右庶子、彭城县子令狐德棻;
  侍御史韦悰;
  司空毛明素。
  四人联合主审,本来也不是什么酷吏,除了开始笞二十的杀威棒,基本没动过刑罚。
  法琳之所以遭难,强出头是原因,考证李家出自胡人是助燃剂。
  根源,还是来自李世民的愤怒。
  朕信任你,建龙田寺以你为寺主,你用捅我腰子一刀来回报?
  别忘了,龙田寺,本质上是皇室寺庙!
  其他的,既然能号称大德了,德行自是无亏的,佛门人对这个称谓很在意的。
  从这一点来说,《新唐书》提出高阳公主私通辩机,就相当离谱。
  简单两点。
  辩机得称缀文大德,真有失德之处,当佛门是瞎子?
  《旧唐书》对于李渊的六女儿(也有说七女儿的,参见李泰排序),永嘉长公主与同父异母姐之子私通可未曾笔下留情。
  《旧唐书·卷六十二·列传第十二》:子豫之,尚巢剌王女寿春县主。居母丧,与永嘉公主淫乱,为主婿窦奉节所擒,具五刑而杀之。
  所以,你觉得《旧唐书》可能为高阳公主隐恶扬善?
  根本就不可能。
  北宋那些文人,褒贬......#一条罪都没有定,你们还真是跟前程过不去啊!
  韦悰、令狐德棻就算了,毕竟职位低微,没啥话语权。
  刘德威,这个历大理卿、太仆卿,复任大理卿,继而任刑部尚书的五十多岁老汉,一向以廉洁公平著称,没法怪他。
  可是,你毛明素本就没什么建树,窃居司空高位纯粹是为了安抚一些势力,也是个地位尊崇、没有实权的位置,你怎么就敢擅自给人下结论了?
  不是司空这个位置没有实权,而是司空的权力,可虚可实。
  长孙无忌的司空,在朝中是举足轻重的职司;而毛明素的司空,司的就真是空了。
  李世民自己整理了两百多个问题,对法琳审讯了五天,居然也没能给法琳定罪,这就尴尬了。
  事实上,佛门中除了一些苦修,能出人头地的,多数是知识渊博、舌灿莲花之辈,加上法琳本身没有太多过失,当然轻松过关。
  后世一个小笑话里说“有文凭的和尚未有文凭的”,其实也真没错,除了那种兰若寺,基本上招比丘都是要有一定文化的。
  要不然,一本《金刚经》摆你面前,你都没本事读下去,怎么个修行法?
  六祖慧能不识字?
  别逗,人家父亲死得早,母亲可还活着,“稍长靠卖柴养母度日”,母亲教授文化也不是说不过去。
  站在李世民的角度考虑,当然是恨不得将法琳直接宰了,可是不能啊!
  抑佛归抑佛,还是要循序渐进。
  也不晓得贞观年起,就频频建立佛寺的李世民,是怎么想到“抑佛”这个理念的。
  嘴上说不要,身体很诚实?
  再加上,朝臣们有相当一部分倾向于佛门,或许朝廷施政他们不干涉,但为一个和尚求情,还是轻而易举的。
  李世民倔强地扣上一个大不敬的罪名,理由是无人臣之礼。
  《贞观律......》是个筐,啥都能往里装。
  然后,皇恩浩荡,赦免法琳罪过,令徙剑南道益州为僧。
  就一句话,朕看见你都烦,死远些!
  龙田寺的比丘,遭到了礼部祠部司严格的考核,根本不管簿籍三年一造的规矩。
  服俗衣及绫罗、乘大马、酒醉、与人斗打、招引宾客、占相吉凶、以三宝物饷馈官寮、勾合朋党者,皆还俗。
  若巡门教化、和合婚姻、饮酒食肉、作音乐博戏、毁骂三纲、凌突长宿者,皆苦役也。
  规矩是这规矩,平常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可谁让你们作死呢?
  所有出头的寺庙,统统遭了灾。
  》是个筐,啥都能往里装。
  然后,皇恩浩荡,赦免法琳罪过,令徙剑南道益州为僧。
  就一句话,朕看见你都烦,死远些!
  龙田寺的比丘,遭到了礼部祠部司严格的考核,根本不管簿籍三年一造的规矩。
  服俗衣及绫罗、乘大马、酒醉、与人斗打、招引宾客、占相吉凶、以三宝物饷馈官寮、勾合朋党者,皆还俗。
  若巡门教化、和合婚姻、饮酒食肉、作音乐博戏、毁骂三纲、凌突长宿者,皆苦役也。
  规矩是这规矩,平常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可谁让你们作死呢?
  所有出头的寺庙,统统遭了灾。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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